机动车报废前后,该做些什么?
车辆使用年限到了又该如何处理?
搁着不管?随便卖掉?停在路边?
逾期未报废、违规操作可能面临罚款,强制报废,甚至吊销驾驶证等处罚。
说到车辆的使用年限和报废,大家接触比较多的就是私家车,这类车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限制的,只要能检验合格,就能上路行驶。新车6年内免上线检车,每2年领一次检验标志。*6年开始每1年上线检车一次,使用*15年开始是每半年上线检车一次。
不过,营运的小车就规定了强制报废的年限,像小型出租车是8年,教练车是10年,**校车是15年。
该报废的车辆不按时报废、随意处置则有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
1、如果车牌被人冒用,出现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要追究原登记车主某些连带责任,若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,后果就更难说清楚。
2、驾驶报废车辆一旦被查处将处于2000元以下罚款,不仅要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,要两年后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,并且十年内不得再考取A、B牌照驾驶证。
3、以后将可能被纳入诚信信息系统,影响企业或个人诚信。
正确的做法应该是,把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,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,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。
哪些车辆需要报废?
依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*124号)*二十七条: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,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报废的校车、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。
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,出具注销证明。
*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*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,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:
(一)机动车灭失的;
(二)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;
(三)因质量问题退车的
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:
(一)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;
(二)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。
属于本条款*(二)项和*(三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